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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、税务总局2023年19号公告 小规模纳税人月(季)度销售额低于10(30)万元

投稿 漳融生活圈2023/08/02 17:46:23 发布 IP属地:未知 来源: 作者: 31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
好消息!👏👏👏
财政部、税务总局2023年19号公告
小规模纳税人月(季)度销售额低于10(30)万元免征增值税,税率1%的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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